家庭過期失效藥品是指居民家庭中已超過有效期的藥品,也包括未超過有效期但由于儲存保管不當等原因而無法使用的藥品,屬于有害垃圾,可以投放至園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家庭過期失效藥品回收點。
自2020年設立回收點以來,園區市場監管局始終以便捷百姓、合理布局、規范處置為目標,陸續新增經營管理規范、信譽度良好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藥品零售企業作為定點回收單位。截至目前,園區已設立42家過期失效藥品回收點,覆蓋園區五個街道、四個功能區,方便居民就近處理過期藥品。

家庭過期失效藥品是指居民家庭中已超過有效期的藥品,也包括未超過有效期但由于儲存保管不當等原因而無法使用的藥品,屬于有害垃圾,可以投放至園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家庭過期失效藥品回收點。
自2020年設立回收點以來,園區市場監管局始終以便捷百姓、合理布局、規范處置為目標,陸續新增經營管理規范、信譽度良好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藥品零售企業作為定點回收單位。截至目前,園區已設立42家過期失效藥品回收點,覆蓋園區五個街道、四個功能區,方便居民就近處理過期藥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