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職職工(含靈活就業、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)門診起付標準為600元,最高支付限額為13000元(其中C級門診類機構和藥店限額2000元);退休職工門診起付標準為400元,最高支付限額為13000元(其中C級門診類機構和藥店限額2000元)。
在職職工(含靈活就業、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)門診起付標準為600元,最高支付限額為13000元(其中C級門診類機構和藥店限額2000元);退休職工門診起付標準為400元,最高支付限額為13000元(其中C級門診類機構和藥店限額2000元)。